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有两类土地:四类土地:河东街、站前街、官渡街、河西街、红旗街、新华街、露天街、城南街。补偿标准:耕地59200元/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域:新坡镇、公馆镇、高山镇、镇盛镇、鳌头镇、梅花镇、金塘镇、上鹅镇。补偿标准:耕地50400元/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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