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共有三类土地: 第一类面积范围:一、全县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水田11万元/亩,水浇地6.3万元/亩,旱地(园地)6万元/亩,未利用地1.1万元元/亩。 二级区:一、阳五、磨沙、水塘、嘎沙镇规划区内,水田81000元/亩,水浇地41000元/亩,旱地(园地)38000元/亩,未利用地9000元/亩。 三类面积范围:一、其他地区水田5.1万元/亩,水浇地3.4万元/亩,旱地(园地)3.1万元/亩,未利用地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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