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作出了较为完整的规定,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并未涉及。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物权法》只规定:“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等不动产,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个人房屋征收也应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但不涉及实际问题。 在拆迁实践中,地方政府只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拆迁补偿,而个别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远远不能弥补农民的损失,这也引起了农民的不满。近年来,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尹家驹事件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相对而言,集体土地的拆迁是复杂的,不仅涉及房屋拆迁,还涉及土地征用,这与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有效救济。即使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也无法阻止征地拆迁。因此,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既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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