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纠纷如何避免 |
释义 | 一、购房定金纠纷如何避免 规避房屋定金纠纷,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购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定金与订金区别如下: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三、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定金条具有法律效力。定金的本质是以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具有预先支付性。双方订立定金合同时,自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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