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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释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原则是什么。平等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必须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出让人不得强迫受让人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受让人不得强迫出让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多为等价补偿,应体现公平原则。补偿原则并不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的自由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或者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第二个原则是受让人应当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受赠人应具备农业生产能力,这是受赠人主体资格的要求。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就不能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三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农业用地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五是流通期不超过合同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年限。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承包人使用2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期限不得超过10年。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律师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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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