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国家干部贪污腐败行为是零容忍的态度。近年来,检察机关查获的贪污腐败大案要案比较多。在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贪污,接受贿赂过程中,和行贿的一方密不可分。我国刑法中也有贪污罪和行贿罪这两个罪名。那么,贪污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贪污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2、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通知,“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根据这一规定,“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1)非法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 (2)要求他人或者单位提供违法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索取得的利益。 二、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家贪污犯罪行为和行贿有密切关系,通常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无法拒绝一方行贿的,就会发生贪污犯罪。贪污罪与行贿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上面。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触犯行贿罪的,则是一般公民。在量刑上面,贪污罪的程度更高,贪污数额十分巨大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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