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障性住房能否在建房前抵押 |
释义 |
1、 保障性住房能否在房屋权属前抵押(《担保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保障性住房权属一般为国家所有,保障性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不得办理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其他固定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械、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承包的荒山、沟渠、丘陵、滩涂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公益为目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财产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其他依法不能抵押的财产。两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申请,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户籍。在校或服兵役期间在本市的户籍。单身居民的户籍应当具有户籍。(二)居民年收入或者单一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之日前连续两年不得超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单身居民家庭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或者全国其他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年内未在本市或者中国其他地区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 (6)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未在本市或全国其他地区购买具有保障性住房或其他优惠政策的住房,但家庭成员子女单独组建家庭或达到规定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抵押物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运输工具;(七)其他不禁止使用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的。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一般为国家所有,在取得住房所有权之前,保障性住房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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