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的法律条件是夫妻关系破裂。”“感情破裂”是一项实质性规定,是离婚的法律条件。 “无效调解”是一项程序性规定,不能作为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许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感情确实破裂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反映。在一些离婚案件中,虽然调解无效,但并不是夫妻关系真的破裂了。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努力与不努力、深入与不深入的差异,直接影响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表明,“无效调解”与“感情破裂”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无效调解”并不意味着“感情破裂”。因此,不能以“无效调解”作为认定“感情确实破裂”的依据。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把“感情破裂”等同于“调解无效”。不能简单地用“无效调解”来表示“感情破裂”。更何况“无效调解”是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关系真的破裂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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