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合同的三种抗辩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抗辩权有三种类型,即同时履行中的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前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当另一方的履行与合同不一致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二,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当事人相互欠债时,有一个履行顺序。甲方不履行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如果甲方的履约行为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约要求。(3) 对不安行为的抗辩权。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义务,但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的;(三)丧失商誉的;(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合同履行三项抗辩权的内容介绍,您对此问题很清楚。这也是我们在实践中需要弄清楚的一点,这样才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我们是有帮助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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