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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押金尚未交付。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释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是保证主合同履行的从属合同。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如果定金没有交付,定金的担保目的就无法实现。同时,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定金的实际交付必须作为合同的关键要素。因此,如果定金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合同就不会成立。一般来说,定金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1)定金交付期限定金交付期限可以是主合同履行期限之前的任何时间,但不得晚于主合同履行期限。(2) 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物20%的,超出部分视为无效。(三)定金罚则的适用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的违约金的,还必须注明一方预付的金额为定金。未注明“押金”字样的,不适用押金处罚。《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还规定:“当事人支付保留金、担保金、保证金、合同金、定金或者定金,但对定金的性质没有约定,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综上所述,在签订合同时,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定金合同不成立。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我们对定金合同所包含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网,他会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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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