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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释义
    一、怎么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如下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缓刑吗
    能否判缓刑需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实践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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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