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怠工 |
释义 | 工人在工作时间内消极对待工作,操作迟缓,或任凭设备运转而不投料生产,或在工作时间内不工作,甚至破坏工具和设置,以降低生产效率来发泄不满情绪的行为。在资本主义国家,怠工是工人对资本家进行斗争的一种手段。在旧中国,工人为了争取提高工资待遇和其他民主政治权利,也常用怠工作为同雇主和当时的行政当局进行斗争的手段。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从资本奴隶变成国家和生产资料的主人,从事生产劳动既是为社会又是为自己的光荣事情,工人同国家、政府和公有制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个别情况下发生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采用协商和批评自我批评的方式来解决,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怠工现象。个别情况发生怠工,应当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如由于各级领导人工作缺点或官僚主义所造成,则应坚决改正;由于工人中的实际问题而造成,则应根据可能条件解决实际问题,暂时无条件解决的,则向工人解释清楚。一般情况下国家对怠工行为持反对和禁止态度。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规定:“对有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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