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重罪法院缺席判决的清除La purge de la Contu-mace一般认为,重罪法院缺席判决的清除是一种对缺席判决的异议行为,实际上,前者属于一种特别的上诉程序,与后者所要求的法定条件不同。重罪法院缺席判决的清除,是由于在判刑后20年时间内被告自愿投案或被告的被逮捕而引起的(即在重罪法院缺席判决所宣告的刑罚追诉时效未过之前)。因为被告的自动投案或被逮捕,已使该缺席判决失去效力,并应重新开始普通的审判程序。除法院宣告免除之外,受缺席判决后自愿投案的被告,即使通过普通审判程序被释放,仍需缴纳以前被宣告罪刑时的公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