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 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组织机构健全;(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刑事犯罪(五)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提交发行股票的申请书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或者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募集股票的银行名称和地址。 按照本规定指定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建议书。依照本法规定承销的,还应当提交承销机构名称和有关协议。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未经授权、更正或者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改变新股发行目的的,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有哪些。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即在一次发行新股时,一部分可以分配给原股东,另一部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如果公司再次募集股份并发行股份,则视为新发行。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发行股票的,最近一次发行的股票为新发行的股票。第三,非公开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一)具体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对象数量发行量不得超过35。 发行对象为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80%;(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公司发行新股应具备哪些条件”问题的回答。公司发行新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自上一次发行股票起一年内,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公司财务会计文件最近三年无虚假记载。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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