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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的解释
释义
    一、工伤认定工作时间的解释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的解释即要在两个方面认定,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认定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
    1.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
    2.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
    3.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
    4.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
    二、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后,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三、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法律网提醒,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1]《劳动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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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