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售不违反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也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合同法》对不违反租赁原则有一般性规定,对租赁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不违反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缺乏对善意财产所有人和债权人的有效保护。然而,从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不违约租赁原则适用条件的线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目的、租赁价格、修理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不违反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持折衷主义立场。它们既没有充分肯定不违背租赁原则,也没有确立登记对抗原则。相反,他们将两者结合起来,采取登记的方式。其立法初衷是通过登记备案的方式实现租赁合同的公示,保护承租人的权利。在不违反租赁的前提下,适用买卖原则的第一种情形应当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必须登记。因为根据民法原则,物权变动必须符合公示原则,也就是说,物权变动应当以能够为外界所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权利才能具有可信性和对抗性。租赁权作为一种物权,对债权进行了转化,必须进行登记公示,才能具有公信力,对抗第三人。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登记后,租赁权具有对抗效力。因此,租赁的买方(新所有人)无权终止合同,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出售不违反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条款,并且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人)已在原租赁合同中将该条款适当地通知了租赁物的买方(新所有人),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原来,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不能违背租赁合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同是一种涉及他人的合同,如人寿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和义务。租赁合同中的买卖行为实质上不违反租赁条款,租赁条款也属于涉及其他当事人的合同。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人)和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人)设定权利和义务,即买受人继续租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移后,租赁合同在买受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向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人)购买租赁物,可视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人已在租赁合同中默许租赁条款的有效性,因为他已经预见到这种后果,但他愿意购买租赁物,表明他对租约已租且未到期的事实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因此,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人)无权终止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