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依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属地原则报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日期。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会及时解答您的问题,让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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