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2月,纳税人小张通过当地市政府捐款2万元,用于抗击疫情,该项支出是否可以在工资收入中税前扣除? |
释义 |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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