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济南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
释义 | 【为您推荐】古蔺县律师 ? 长宁县律师 ? 越秀区律师 ? 鼎湖区律师 ? 武功县律师 ? 北仑区律师 ? 富蕴县律师 ?? 为加强当地政府对本地区房屋租赁的管理,更好的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承租人和出租人都要依法根据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备案,在济南市如何办理济南房屋租赁备案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办理济南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资料、流程及相关事项,供大家参考一下。 一、办事依据: 《济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租赁当事人应依法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资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权属证书; (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资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 出租已抵押的房屋,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权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公证。 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三、办事程序: 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屋对外出租,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对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给予登记备案,打印租赁备案证明。 3、交费领件。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租赁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 对不需要外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外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 六、其它: 办事机构: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在济南市办理济南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流程和方法。为更好的协助济南市市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更好的维护济南市的社会治安,请您一定要按照《济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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