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费的日期不得超过几天 |
释义 | 专利申请费的日期不得超过几天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2个月。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第七十五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资料总结。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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