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行为的含义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简单来说就是将一些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通过国家强制力进行执行的制度。《行政强制法(草案)》第4条第3款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在法学界,通常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规范所作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采取一定措施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如果读者有涉及到法律的问题需要援助的,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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