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证件被办卡惹上官司返还钱 |
释义 |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案苑 身份证被盗或遗失是防不胜防的事,且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被犯罪分子利用,便会惹上大麻烦。一在校学生林某本分老实、表现良好,却突然有警察找他谈话,还收到法院的民事诉状成了被告。近日,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决要求他返还他人9900元。这一切,都是丢失身份证惹的祸。 今年4月23日,老汉黄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您好!您是社保补贴第三批人员,你的补贴金是3180元。速与社保局联系。”并留下了联系电话。一看是关于社保补贴的,还有钱拿,淳朴的黄某没有多想随手就拨了短信留下的电话,接电话的陌生女子要求黄某告诉她农行卡号,并表示会将补贴金通过农行卡汇给他。黄某随即将妻子的农行卡号发给该陌生女子。该陌生女子在收到卡号后表示卡上无存款不行,至少要有3000至5000元的余额。 这么蹊跷的要求,黄某本应注意其中是否有诈,但黄某没有多想,往妻子农业银行卡存钱,而且存入9900元,远远多于陌生女子要求的数额。老实的黄某暗想,反正在自己的银行卡上,多存点也无所谓,想不到狡猾的骗子马上为他设计了另外一个陷阱。 同日16时20分,陌生女子要求黄某将该款汇入指定的农业银行账户,这时黄某犯了一个致命错误,真的将9900元汇入其指定的账户,还乖乖地将汇款情况告知陌生女子。该女子要求黄某等待几分钟,以便将款项汇给他。黄某在等待了3至5分钟后,仍未收到相应款项,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黄某马上报案,公安机关随即冻结了陌生女子提供的农行账户。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农行卡登记的所有人为林某,但林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明确表示其在2011年间曾丢失身份证,且并未到浙江省乐清市办理银行卡。事情大致情况已经清楚,林某丢失身份证后被犯罪分子利用办了银行卡,然后用于诈骗。黄某真的是被骗子骗了,幸好钱已经在银行被冻结,而且还在林某的名下。 黄某与林某协商,让林某还款。但银行卡实际上并不是林某掌握,林某表示没办法还款。事后,黄某以不当得利向乐清市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林某要求返还款项。 乐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开户名称为林某名字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系他人未经林某许可而持有林某身份证办理,开户程序存在瑕疵,但在该账户被注销前,该账户的合法所有人应为林某,其账户内资金也应为林某名下占有的财产。黄某将9900元存入林某名下的该农行账户,所汇入款项在汇入不久后即被公安机关冻结止付,林某作为该账户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安机关调查该涉嫌诈骗案件后,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其账户内的上述款项返还黄某。 据此,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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