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怎样追回 |
释义 | 一、不当得利怎样追回(《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不当得利的损失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损失,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损失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还 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 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当得利的损失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损失,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损失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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