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不交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不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交纳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加处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不是过了多长时间就能不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有哪些要求 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无效,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种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它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是由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 (1)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5、地方规章,是由有地方规章制定权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1)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除上述外,其他所有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准设定行政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交纳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加处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不是过了多长时间就能不交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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