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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款迟迟不发放有什么方法
释义
    一、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款迟迟不发放有什么方法
    (一)农民朋友对征地补偿分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村务公开。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农民朋友具有知情权,这些费用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应该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保证其真实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若分配方案损害了农民朋友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或农民朋友对发放数额有异议的,可提起诉讼。
    农民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去村委会了解,如果村委会推诿,农民朋友认为村集体侵占了自己补偿的,可以申请乡镇或区县政府对村委会发放土地补偿费的行为进行监督,要求乡镇或区县政府责令村委会改正。
    农民朋友也可以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
    
    二、法律对农村土地征用的赔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土地征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XX县XX镇卫生院
    乙方:XX县XX镇XX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XX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XXX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XXX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XX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XX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XXXX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XXXX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XX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XX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XX县XX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XX县XX镇XX村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款迟迟不发放有什么方法的相关内容。总而言之,如果农民遇到补偿迟迟不到位的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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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