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一区域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释义
    一、同一区域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同一区域内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同一区域内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