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肥城市律师 海拉尔区律师 霍邱县律师 喀什市律师 越秀区律师 江干区律师 汉阳区律师 市中区律师 近些年,关于医疗损害的案件十分常见,医患双方为了明确医疗过错和医院方有没有因果关系,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患者的身体损害进行鉴定,如果确定过错在医院方,患者可以要求合理的赔偿。所以,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地点 如果是医疗事故鉴定的话,必须要向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后指定专家进行鉴定。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共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各级的鉴定机构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的介绍,如果您是医疗过错的受害者,可以在诉讼前准备真实合法的材料,到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明确患者和医院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过错在医院方,您就可以委托律师到当地法院进行上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衡水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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