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担保期限是2年还是6个月 |
释义 | 连带担保期限是2年还是6个月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从上面小编的讲解可以看出,连带担保期限是6个月。也就是在这六个月内,保证人要承担起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要求的话,那么就可以免除这个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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