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热门城市:荆州律师 日照律师 秦皇岛律师 阳泉律师 大庆律师 临沂律师 四平律师 攀枝花律师 辽源律师 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作为有效力的合同双方就要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如果政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小编针对这一情况对相关法律做了一些整理。政府作为国家机关签订的合同代表的是国家行为,如果我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会损害我家的信誉。 一、政府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 1、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政府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这样处理: 1)申请行政仲裁 2)到法院起诉政府 2、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有法律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事由出现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政府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三、不履行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综上所述,政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关于办法上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介绍,政府一旦不履行合同就会面临着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是行政责任,政府的行为代表的是国家形象,政府一旦无正当的法律理由而不履行合同就会失信于民,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泰安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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