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
释义 | 【为您推荐】寿光市律师 江宁区律师 香河县律师 沙县律师 兖州市律师 喀什市律师 新都区律师 企业债务如果没有清理好,则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麻烦。不仅会使得公司陷入信任危机,还有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向前发展。但是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违反法律。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债务如何清理的问题,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二、企业清理债务要注意什么?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三、合伙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一规定认可了两种分担亏损比例的方法,即约定比例和平均分担。 从承担债务角度看,两种分担都是合伙人之间按份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方式,即按份之债。 《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是以民法合伙法律制度为立法基础的,《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欲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但要注意区别的是,《民法通则》允许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以合伙人出资的比例分担债务,《合伙企业法》限制了这种分担比例,规定有约定分担比例的,依照约定比例,没有的,只允许平均分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企业清理债务的,其实也就是对自己对外的债务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由企业用独立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股东是不承担清偿责任的,但万事有例外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的,那么股东也是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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