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权标的的含义是什么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第二十一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我国对于代位权标的含义有规定,我们就要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样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才能更好的符合法律的要求,大家需要仔细阅读本文。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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