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移交案件丢失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移交案件丢失证据怎么办 一般交个法院的不会是原件,原件在当庭展示质证后,就该自己拿回来。 如果不是原件丢了,你可以再补充递交。 如果是原价丢了,法庭庭审笔录,对该证据展示和质证会有记录,如果找不到了,你可以找上级法院投诉。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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