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构化私募基金认购协议 |
释义 | 【为您推荐】渭滨区律师 黄埔区律师 崇左律师 平山县律师 企石镇律师 东城区律师 通川区律师 为了能得到更优质的待遇,使财产得到更好的保障,一些有财力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会选择结构化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和企业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后签订结构化私募基金认购协议。现在,法律咨询网的小编就来简单告诉你怎么写结构化私募基金认购协议。 一、前言 (一)订立 《xxxx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协议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xxxx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基金合同总括 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xxxx期私募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私募投资基金(保本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四)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基金募集份额规模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规模为 xxxx 万元人民币,每份基金的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xxxx 万元,共计xxxx份。 (六)基金最低认购额 基金最低认购额为 1 份,即xx万元人民币。其中,xxxxx作为基金普通份额 持有人承诺认购基金的xxxxx%,即xx万元人民币。 (七)基金存续期限 1、本基金存续期限为 x 年,即 201x 年x 月x 日起至 201x 年 x 月 x 日止。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与赎回 (一)认购时间 本基金的认购自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 认购截止时间为 201x年x月 x日。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 (三)基金的赎回 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赎回,存续期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或基金续存,继续持有份额。 (四)基金的转让 基金存续期间, 投资人如需对其所持基金份额进行转让, 需告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其转让进行登记确认。 (五)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自本基金存续期满后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如逾期不赎回,若基金续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期投资;若本基金解散,基金份额持有人逾期不赎回,基金管理人将按每月 1%的标准收取管理费。 (六)认购与赎回的程序 1、认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认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2、认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对基金投资者认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认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认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的 3 日内交足认购份额所需资金。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认购款项将退回给投资者。 四、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存续期间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非公开募集基金; (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赎回、过户、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 (8)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4)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编制月度和季度基金报告,并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布; (6)按规定受理认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7)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5)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6)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7)对基金管理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认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通过短线交易和趋势交易, 实现基金资产规模的稳步增长。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市场的所有品种, 且主要限于交投非常活跃的几个品种,不包括(三)投资理念 公司的投资价值源于投资者对其未来发展的预期。 公司的持续成长是其投资价值长期提升的源泉。投资从实践中提炼出“安全第一,稳健成长”的核心投资理念,始终以客户资金安全为首要准则, 在此基础上寻求资本的成长增值, 力争通过资产的稳定运营 创造双赢的局面。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初期以短线为主,当日无盈利不隔夜,尽量减少隔夜风险。有一定收益后,再开始加大隔夜仓位,实行波段操作为主,在中长线操作中实现基金的稳步增值。 在结构化私募基金认购协议中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基金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概述清楚。基金份额的认购与赎回、认购与赎回的程序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当投资者有意退出时按照协议规定赎回基金。这些就是协议重要的内容和协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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