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分立时需要清算吗 |
释义 |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进行清算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合并分立是否进行清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浏览! 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有哪些保护 公司合并后,需要承担被合并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吗? 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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