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用签拘捕票吗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只要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存在以上8种情形,就不会被逮捕。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法律资料,其实嫌疑人除了要被判刑,受害人确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达成协议,赔偿到位,受害人写谅解书,法院从轻判可以判缓刑,否则法院就刑事、民事部分一起判决的。希望小编在整理的这些法律知识,能够有效的帮助到大家,如还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上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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