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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
释义
    公证事项有哪些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具体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证明合同、协议;
    (二)证明委托、遗嘱、继承、赠与、财产分割;
    (三)证明收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
    (四)证明身份、学历、经历、受过或未受刑事处分;
    (五)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居住;
    (六)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等属实;
    (七)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八)证明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对招标、拍卖、股东大会、财产清点、估损、开奖、物品封存和销毁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予以公证;
    (十)证据保全;
    (十一)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十二)制作票据拒绝证书和违反行为记录;
    (十三)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国际惯例办理其他事项的公证;
    (十四)提存;
    (十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登记事务;
    (十六)清点、保管遗产和其他财产;
    (十七)代书、保管遗嘱和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
    (十八)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非常感谢您的阅读,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与公证处公证事务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公证处由国家设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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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