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的证明材料; ——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材料。 4、职工和工会组织有权监督企业如实报告工伤情况。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报告的,职工和工会组织可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举证材料。举证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时限内。 5、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职工因工伤亡情况进行调查,企业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数据资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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