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很多人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但是总有一些胆子大的人明知道酒后驾驶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造成车辆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却依然管不住自己,喝了酒之后还硬是要开车上道,不管在哪个城市,这种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可恶的行为,那么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 6、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多少酒精含量算醉驾? 关于酒驾标准: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如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通常情况下,喝1瓶或2瓶啤酒、或一两左右的12度红酒、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就能达到酒驾标准。 喝很多酒是这个暂且不说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还有就是喝酒喝得少的,这种人是按照交通法中对酒精含量的多少进行处罚的,反正不管是喝多还是喝少,其带来的危害都是非常严重的,都是不可忽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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