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20 |
释义 | 热门城市:遂宁律师 盘锦律师 宜春律师 平凉律师 泰安律师 鹤岗律师 抚州律师 铁岭律师 黑河律师 晋城律师 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许多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死亡事故,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不在少数,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咨询网来给您讲解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问题。 2016-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一、浙江省统计数据(宁波市除外) 本文所列举2016年赔偿标准系根据浙江统计局相关数据所得,但不适用与宁波地区。 1、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61元 3、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4、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08元 5、2014年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372元。 二、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问题。交通事故死亡一旦发生毁坏的就是双方两个家庭,对于遇难者家属,在悲痛之余,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利,依法要求赔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宁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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