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哪些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一、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三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八种: 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 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 8、超过刑罚执行时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但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 9、超过追诉时效,犯罪人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 《刑法》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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