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违反劳务合同条款怎么办 |
释义 | 一、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造成劳动者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12月颁布的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具体数额应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二、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除以上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的,需要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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