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道路中的交通事故也不能一概而论,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其实一定程度上还是照顾弱势群体的,但绝对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得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负任何责任,给非机动车一方支付的赔偿比例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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