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一方可自行委托鉴定吗 |
释义 | 事故一方可自行委托鉴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 那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以免浪费时间,影响审判效率,浪费诉讼资源。 当然,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鉴定的,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就算接受,做出来的鉴定也会因程序不合规定而成为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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