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主要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被定为犯罪。而此时此罪的立案标准就很重要的了,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告诉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0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本罪案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行为人多次受贿的,或者受贿行为中既包括索取、收受财物,又包毛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将其受贿数额累计计算。 (2)如果行为人收受的贿赂中既包括现金,又包括物品的,应将物品依法折 算成人民币后再累计计算,物品价格难以确定或者认定意见不一致的,应该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机构进行估价。 如果收受的现金中包括外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受贿数额。 综上可知,要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受贿行为的话,则受贿的财物数额必须要达到5000元以上的,那么才能立案追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咨询一下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尽可能早的发现问题然后解决,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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