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调解是必经环节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是损害赔偿的必经阶段,只有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所以,调解并不是必经环节,有些案件是不能调解的。 我们都知道实际上所有调解的目的都在于为本方谋取利益,所以往往需要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进行情况分析之后决定是否让步或者保持不变。如果在这方面没有太多的相关知识或者谈判技巧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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