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
释义 | 一、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侵占公司资产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侵占公司财产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怎样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七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不满二百万元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两个以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侵占公司资产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侵占公司财产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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