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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了多分得遗产伪造遗嘱是否丧失继承权
释义
    为了多分得遗产伪造遗嘱是否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人为了获得遗产而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才能算是丧失继承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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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