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离婚时尚无产权的房子,夫妻双方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在一方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果另一方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2、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的; 3、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依法平均分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