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看完本文的内容猎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降低或者减少抚养费,否则需要根据最初的约定进行抚养费的支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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