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怎么鉴定工伤 工伤如何鉴定 |
释义 |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积极的申报工伤,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还要尽快的让员工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一般员工怎么鉴定工伤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所谓“伤残”,是指遭受上述伤害或职业病之后,虽经医治疗养,仍不能完全复原,以致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伤残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其中工伤鉴定又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员工怎么鉴定工伤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 1)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而申请的等级评定或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4)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中,工伤认定、工伤鉴定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不能确定给员工造成的损害情况,那么对最后的工伤赔偿也是会造成影响的。至于员工怎么鉴定工伤,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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